本报讯(记者曹翀)7月31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确保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自2025年8月1日零时起,正式恢复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业务办理。
据了解,参保人员可暂按原缴费基数申报缴纳2025年7月及8月份的医保费,每月1日至25日为缴费期。待新缴费基数公布后,相关部门将对已缴纳的7、8月医保费的具体调整办法另行通知。
此外,成功缴纳2025年7月份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其住院、门诊统筹、个人账户等医保待遇可连续正常享受。自8月1日起,尚未缴纳7月份医保费的参保人员,相关医保待遇将按规定暂停。因欠费导致待遇暂停者,在足额缴清7月欠费及后续应缴费用后,医保待遇自缴费到账之日起即时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