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食品安全

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节时令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不要购买“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

  本报讯 中秋佳节临近,具有忻州地方特色的月饼、蒸肉、黄酒等食品进入产销旺季,消费者对其质量安全非常关注。近日,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就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有关风险发布提示。
  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选择资质齐全、信用度好的生产经营单位购进原辅料和产品进行加工、销售,杜绝使用回收产品、超过保质期、霉变生虫、腐败变质的原辅料加工食品。
  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坚决杜绝使用禁止添加的添加剂,如防腐剂、着色剂等。
  要严格落实贮存运输过程管控制度。需要冷链条件下贮存运输和销售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如月饼、肉制品),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冷藏车进行贮存运输,防止过氧化值、酸价和微生物超标等风险。
  要严格落实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清晰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地址、联系方式、贮存条件、食用方法、执行标准等信息,不得篡改生产日期,虚假宣传。
  要严禁产品过度包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和有关修改单规定包装产品。
  要严格落实食品检验制度。食品生产单位严格按照产品执行标准规定,开展产品检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稳定。
  同时,忻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购时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的经营主体购买,网购产品时注意查看商家相关证照、产品宣传和服务承诺等。为避免过度包装造成的浪费和环境破坏,建议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践行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拒绝过度包装和“天价”产品。
  购买食品时检查包装是否有破损、涨袋、漏气等情形,查看食品包装袋上的标签标识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食品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购买食品后,应按照包装说明上的储存方式保存并及时食用,尽量一次食用完毕。
  食用高糖高油脂类食品(如月饼)要适量;对于患有各类慢性病的患者及易敏等人群,请认真查阅包装上的配料表以及相关提示信息,食用要慎重。
  在购买食品时,应保留好相关原始票据和有关凭证,网购月饼注意保存交易记录单网络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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