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艺文

主张圣人制刑的韩愈

  在美丽的韩江畔有一座祠堂,古朴典雅,端庄肃穆。拾阶而上,进入山门,只见祠堂分为前后两进院落,旁带走廊。前院梁间挂满名家匾额,沿壁环列历代碑刻,其中不乏书法珍品。后院筑在比前院高出几米的台基上,供奉着唐朝文学家、思想家韩愈塑像,堂上挂有对联:“辟佛累千言,雪冷蓝关,从此儒风开岭娇;到官才八月,潮平鳄诸,于今香火遍瀛州。”对联恰是对韩文公在潮州贡献的真实写照。
  韩愈作为大文豪,文学成就自不待言,而他的政治法律思想同样光芒四射。唐元和十年(819年),作为刑部侍郎的韩愈因谏迎佛骨,触怒唐宪宗,被贬为潮州刺史。在流放的路上,对赶来同行的侄孙留下遗书般的诗句:“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在潮州八个月的时间,他弃切肤之痛于不顾,将儒家积极入世的精神付诸为民办事的行动中,延师兴学,驱鳄除害,关心农桑,赎放奴婢,对当地发展起到开化的功效。
  八年的安史之乱,给社会造成巨大伤害,经济萧条,人民流离失所,佛道两教大行其道。加之皇帝倡导,全国寺观遍布,佛教之徒拥有政治经济特权,严重影响财政收入和社会稳定。作为一个有强烈家国情怀和忧患意识的文人,韩愈极力主张排斥佛道,倡导恢复儒家纲常名教和仁义道德,首次提出以弘扬儒家圣人之道和人文价值为核心的道统论,试图用儒家学说代替佛教、道教。他一生为之奔走呼号,复兴儒家思想,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应对佛道两教对儒家的挑战,延续发展儒家学说,开启了宋明朱程理学的先河。道统论成为其法律观的理论依据。
  韩愈做过多年地方官,又担任监察御史、刑部侍郎等官职,对唐朝的法律制度有深刻感悟。他从道统论出发,坚持儒家仁义道德,补充孟子、荀子的人性论,继承董仲舒的性三品说,形成自己的法律观。他的政治法律思想体现在《原道》《原性》《原毁》《论佛骨表》等著作中。
  在法律起源上,他主张顺应天意,圣人制刑。他认为法是道的体现,源于圣人的意识和行为。圣人是天生性善、道德高尚、完美无缺的伟人。他对尧舜禹推崇备至,认为是他们创造人类社会,不但教给人们生养之道,使人们免除饥寒、疾病和灾难,而且创立礼乐诗书,教化民众,启发民众,还创制刑政,规范民众行为,使人们免于纷争,过上有秩序的生活。他还宣扬天刑说,给法律披上神秘外衣,继承发展商朝的神权法思想,认为天有威灵,赏功而罚祸。
  在法与礼关系上,他主张“德礼为先、辅以政刑”,只有在德礼教化失去作用时,才使用刑罚。在《复仇状》中,韩文公认为礼与法作为王教之端,是王政的两个侧面,复仇行为合乎礼,执行法律往往有损社会孝义信仰,不执行法律又会妨碍社会秩序。凡是遇到复仇案件,应兼顾礼法,应将情况呈尚书省集体讨论处理决定。韩文公在当时就认识到礼、法、情之间的相互关系,反对就案办案,注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判决,难能可贵。
  在民本问题上,韩愈关心民众疾苦,减轻赋税,改革弊政,通过法律打击与民争利的盐铁官卖,缓解社会矛盾。
  人的思想观念大多和经历有密切关系,韩文公也不例外。三岁而孤,受兄嫂抚育,早年流离困顿,有读书经世之志。中道又失去兄长。多数时间寄人篱下,遍尝人间辛酸,养成坚毅自强的性格。弱冠之年赴长安科举考试,先后三次失败,并没有让他气馁,终于在25岁时登进士第。进入官场后,又屡屡不顺,两入幕府,屡遭贬谪,皆因性格太刚太直,得罪人太多。直到随裴度出征淮西,凭功授职刑部侍郎。又因谏迎佛骨,言论尖锐,得罪皇帝,被贬为潮州刺史。在潮八个月,放下个人荣辱得失,为民做了许多事情,潮州人民非常感念韩公,把笔架山改为韩山,把鳄溪改为韩江,江山为之改姓,古今少见,赢得生前身后名。现在当地还流传韩文公许多事迹。有一次,正逢潮州大雨,洪水泛滥,他到城外先察看水势,后看地形,吩咐随从紧跟他的马后,凡是马走过的地方都插上竹竿,作为堤线的标志。随后吩咐百姓,按照竿标筑堤。插了竹竿的地方拱出一条山脉,堵住北来的洪水,从此不再患水灾了。这座山后来称为“竹竿山”。
  现在韩山、韩江和江上的桥以及潮州城楼,已经成为潮州的旅游胜地,国内外人们来到潮州欣赏美丽的山水,同时追慕韩文公的品德和深邃的思想,从中汲取精神力量。

任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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