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13时许,高速公安交警二支队七大队民警通过移动测速抓拍到一辆红色轿车,车速高达151km/h且该车辆遮挡号牌行驶,民警立即通知前方收费站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
约30分钟后,一辆号牌为冀GA*** 0的红色轿车驶入民警视线内,民警通过图片证据核对后,确认该车为测速仪抓拍的挡牌车辆,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称没带。于是,民警将驾驶人带至检查站进行核查。
在检查站,民警通过仔细比对核查,未查询到驾驶人常某的驾驶证信息,属于无证驾驶。常某同时还实施了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和超速50%以上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原来,常某因有事抱有侥幸心理,为防止路面测速仪抓拍,便用遮挡罩对车辆前后号牌进行了遮挡,并一路超速行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
未经系统学习就驾车上路的驾驶人,往往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此类驾驶人常常无视交通法规,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威胁着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故意遮挡号牌的车辆往往伴随着倒车逆行、超速、违法停车等多种违法行为共同发生,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曹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