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万荣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22时25分,巡警中队民警在张高线23km处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对过往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MN****的小型汽车行驶缓慢,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请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宁某某浑身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31mg/ 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宁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张念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