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山西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解读

  

背景介绍

  中办、国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第四章“年度报告”第二十三条规定“每年4月1日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应当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第二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主要内容

  《山西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从8个方面全面分析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省法治建设工作高位推进;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迈上新台阶;
  三是聚焦转型发展中心工作,行政立法水平稳步提升;
  四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行政决策效能不断提高;
  五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
  六是健全多元化监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有效;
  七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八是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在抗击疫情斗争中体现山西担当。
  报告还梳理了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思路和打算。

特色亮点

  年度报告坚持突出政治性、全面性、创新性,对山西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
  (一)突出政治性
  报告通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二)突出全面性
  报告从优化营商环境、行政立法水平稳步提升、依法防控疫情等方面介绍了全省11个设区市、部分县(市、区)和省直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亮点工作。
  (三)突出创新性
  报告总结了山西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多项创新举措,如率先启动“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国首家编制省级“十四五”营商环境专项规划,全省设区市全部完成第一批“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多项法规规章的出台走在全国前列,创新开展“抖音”普法和“法治邮路进万家”活动,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一声承诺一次办好”经验在国务院专报信息刊登。

据山西司法行政网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1-04-12期

  • 第2021-04-09期

  • 第2021-04-08期

  • 第2021-04-07期

  • 第2021-04-02期

  • 第2021-04-01期

  • 第2021-03-31期

  • 第2021-03-30期

  • 第2021-03-29期

  • 第2021-03-26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