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版:警示

肇事逃逸致人亡 火速破案慰民心

  近日,一男子将一面写有“破案神速追逃犯、执法无私慰民心”的锦旗送到襄汾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手中,感谢民警连续作战、为民办事、锲而不舍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还了受害者一个公道。
  3月28日6时28分,襄汾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襄汾县永固乡西吉村南边有个人倒在路边,疑似交通事故。
  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女性已经死亡,倒在道路东侧,死者南边有两条比较模糊的刹车痕迹,北侧有白色塑料壳,头部后脑勺有不规则伤口,现场呈南北走向,南往侯马市方向,北往襄汾县方向,道路西侧有条通往襄汾县永固乡西吉村的水泥路。从现场路面痕迹和死者受伤情况,民警确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现场勘验结束后,大队立即成立“3·28”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民警对现场群众进行走访,并调取事故现场周围及沿途路段监控视频,进行视频图像分析。另一路民警联系死者家属,调查死者案发前的运动轨迹,并联系侯马市司法鉴定所法医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分析。
  通过综合分析,结合案发时间,最终民警确定晋L3**27号车有重大嫌疑。3月30日,民警在襄汾县汾城镇高家庄村,将嫌疑车及驾驶人抓获,并带回大队展开调查审讯工作。驾驶人起初还心存侥幸,拒不承认其肇事逃逸的事实,民警通过现场遗留物和嫌疑车辆进行比对鉴定,最终确定现场遗留物与嫌疑车辆右侧脚踏板下附着物痕迹相吻合,在铁的证据面前及办案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3月3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交警提示

  交通肇事逃逸,公然挑衅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不仅会加重交通事故损害,也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后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拨打110和120报警电话,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等待交警前往处理,切忌为躲避责任而逃离现场。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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