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认识到错误了,不要拘留我,我现在就想办法还钱!”从法院到拘留所的路上,被执行人李某见离拘留所越来越近后坐不住了,慌忙请求道。
陈某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沁水县法院于今年3月18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被执行人李某自4月起于每月15日前偿还申请执行人陈某某2000元,直至付清为止。因被执行人李某未按时履行义务,陈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且经多次敦促,被执行人李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在对李某进行约谈时,其不仅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且态度蛮横无理,于是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送拘途中,被执行人李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缴纳全部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通讯员景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