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关振瑛)为进一步强化“部-省-市”三级联动措施,认真落实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任务,保障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的通知》(环办〔2022〕413号)和《2022-2023年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手册》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督导、评估作用,研究制定了《全省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秋冬季监督帮扶评估细则(试行)》。
该《评估细则(试行)》从监督帮扶发现问题、处理处罚措施、整改落实、信息调度、宣传报道、经验做法六个方面77个具体评估项目,按轮次对列入秋冬季监督帮扶范围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和晋中、吕梁、临汾、运城八个市监督帮扶工作进行评估,按轮次通报评估结果和监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全力推进监督帮扶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