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薛思洋)3月17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四次“执转破”会议,对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履行能力拟转入破产程序的案件进行了研判。
会上,承办人对案件的基本情况、执行情况、在执案件统计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法官对两级法院的55个“拟破产”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对创新“执转破”实践路径进行了深入的法理探讨。
此次讨论研判确定了两级法院的44件执行案件具备破产条件,符合“执转破”程序要求,依照法律程序转入破产程序。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有53件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同时,会议经过研判达成共识,要从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不断推进“执转破”工作向前奋进、向上突围、走深走实。
通过“执破协同”工作机制的理念培树、机制优化、人员配置,太原中院将切实解决“执转破”工作“有思路怠行动、有办法慢推行、有制度欠落实”的问题,聚焦案件,明晰流程,落实理念,争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