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版:人民法院

忻府区法院“为爱发令”督促“依法带娃”

  本报讯(通讯员侯佳昕)近日,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并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被告人小明(化名)在忻府区和原平市两地共实施6次盗窃行为,盗窃财物价值9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法庭了解到被告人小明的父亲有多次盗窃前科,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后,被告人由其母亲和爷爷照顾,2019年4月其爷爷去世。被告人在村里生活期间不服管教,村委会多次接本地、外地公安机关通知到盗窃案发地将其接回。2020年10月至11月,小明因盗窃被原平市公安局抓获,因其未满16周岁,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不执行处罚。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作出后,忻府区法院同时发出家庭教育令,并送达被告人母亲,责令被告人母亲每月与被告至少沟通一次,可依托司法机关采取视频、书信等方式;每季度与被告人的管教民警联系一次,了解其在服刑期间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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