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巧妇难为“无火炊” 多方沟通解心结

  “感谢张法官,解决了我们全家的吃饭问题。”近日,李某和同住一个小区的苏某专门到陵川县人民法院向案件承办法官张健表示感谢,并将一面印有“热心为民、心系百姓”字样的锦旗送至法官手中。
  2020年,小有积蓄的李某盘算着在县城购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认真挑选后,她与山西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双方约定由房产公司负责燃气安装,住户预交燃气安装费并分期交付房款。但李某入住后,房产公司却迟迟不按约安装燃气。
  没有燃气就没法做饭,只能自己购买灌装液化气,花钱不说,还需要时不时自己去背罐换气,一时间,做饭成了李某家的一大难题。无奈之下,李某只能去找房产公司。经过反复沟通,燃气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落实,李某认为房产公司构成了违约,因此拒绝交付分期房款。于是,房产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逾期房款及利息。
  承办法官张健接手案件后,随即到李某家中查看情况。在多个住户家中,张健发现厨房里预留了安装燃气的通道,并且除了李某,同小区还有7户居民和李某的遭遇相同。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此次事件,不仅影响群众日常生活,还可能会引发多起纠纷。
  怎样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起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成为张健思考的问题。在离开李某家后,他又前往房产公司了解没有安装燃气的原因和相应解决措施。在多次实地考察、勘验和走访后,法官了解到了问题的关键:房产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不符合燃气安装条件。
  于是,张健再次组织三方座谈,根据住宅的实际情况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最终,县煤层气公司按照建筑设计和安全规范要求,结合李某等人的住宅情况,制定出了符合要求的安装方案,为李某等8户居民接通了燃气管道。
  燃气管通了,李某笑了:“3年来,装不上燃气已经成了我们家的一块心病,这下可好了,房款我马上补交。”
  李某在自己的燃气安装问题解决后,按约补交了房款,房地产公司申请撤诉。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通讯员李泽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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