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各种社交App层出不穷,许多人选择在社交软件上寻觅良缘。然而网上交友陷阱多,真假难以分辨,不少骗子通过建立关系、获取信任,用花言巧语骗取钱财,更有甚者通过拍摄不雅照片敲诈勒索,使“交友”变成了“交钱”。忻州的谢女士最近就经历了这样一场“情人劫”。
小黄是山东某高校的一名在校生,2019年左右,小黄与被害人谢女士通过网络结识后相恋。网恋期间,小黄多次向谢女士索要裸体照片和视频。2021年,谢女士发觉小黄整天无所事事,不求上进,便疏远了对方,后两人分手。
分手两个月后,小黄以要将谢女士的裸体照片和视频发给其亲戚朋友相要挟,多次向其索要钱财,并通过言语攻击、羞辱等方式,要求谢女士拍摄带有侮辱性质的裸体视频。无奈,谢女士被迫按照小黄的要求向其转款、发送裸体视频。自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小黄以这种方式向谢女士敲诈勒索钱款9000余元。2022年9月30日,小黄在其学校宿舍被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民警抓获。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揭露隐私为要挟,多次强索他人财物共计936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小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后,小黄以原判量刑重为由上诉至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忻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事实,上诉人小黄的行为确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关于上诉人所提原判量刑重的上诉理由,原判已根据上诉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在量刑时均予充分考虑,其所提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遂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法官提醒
网络有风险,交友要慎重。网络交友时对方身份真假难辨,骗子常常通过伪造个人身份信息或花言巧语接近受害人,而后开始使用各种不法手段获取钱财。因此,网络交友必须保持清醒理智,不要因为爱情而丧失了判断力和警惕心。同时,对一些男女朋友在交往过程中喜欢随意拍摄隐秘照片及视频的行为,法官在此提醒,必须从珍惜自身名誉的角度充分考虑和慎重处理,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旦发生被敲诈勒索的情况,要立即报警,切勿一味忍让放纵。
通讯员李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