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河曲法院小额快审高效解民忧

  本报讯(通讯员石雅楠)河曲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小案件”撬动“和谐劳动关系”大治理,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近日,河曲法院审结了一起小标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杜某及时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这种小额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方式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维权支出和社会关系修复成本。
  2022年,河曲某企业需要提供劳动服务,某公司承包后转包给另一个公司并签订了合同,分包公司派遣薛某、马某负责整个工程。因工作需要,薛某、马某在2022年7月17日至27日雇佣杜某协助完成工程,报酬共计2万余元。工程完工后,杜某多次催要劳动报酬,一直未得到回应,于是将承包公司、分包公司、薛某、马某共同起诉到河曲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所欠劳动报酬。
  立案后,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承包公司辩称,薛某、马某不是公司人员,杜某也与公司无关,更以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对其的起诉。河曲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承包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工资发放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因其未尽到监督管理职责,致使分包单位拖欠杜某工资,法院依法作出被告承包公司向原告杜某支付劳务费2万余元的判决。判后,被告履行了工资给付义务,这起民事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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