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以爱之名骗取他人钱款 获刑

  每日向你嘘寒问暖的“宝宝”,背地里却时刻惦记着你的钱包。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的当事人小榴和小宛,就遭遇了这样的事。
  2022年7月,任某与被害人小榴相识,后发展为恋爱关系。2023年3月初,任某从高某处得知可以通过“零首付”贷款买车,便产生骗取小榴钱款的意图。任某与小榴协商,由任某支付8万元首付款,再以小榴身份信息贷款购买一辆越野车供二人使用,后续车贷由任某负责归还,小榴表示同意。后任某通过高某操作,以小榴的身份信息在银行贷款15万元,在工商银行贷款13.95万元。高某按照事先约定,扣除服务费、手续费、好处费以及购车所需的部分费用后,将剩余3.9万元返还任某,并将购买的越野车交付任某和小榴。任某隐瞒真实购车费用,将高某返还其的3.9万元非法占为己有。2023年4月底,任某谎称购买上述越野车其代为支付了8万元首付款,要求小榴还款,小榴遂向他人借款5万元,转入任某账户。在二人交往期间,任某还谎称交房款、做手术等,骗取小榴钱款1.63万元。以上,任某共骗取小榴钱款10.53万元。
  2023年8月,任某与被害人小宛处于恋爱关系期间,趁小宛不备,任某自行操作小宛的手机,分两次从小宛手机支付宝、微信钱包中将共计1.85万元转走,用于日常消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10.53万元,数额巨大;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钱款1.8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盗窃罪。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任某有犯罪前科、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结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5万元。

法官说法

  婚恋交友本应是两颗心灵的美好相遇,近年来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当做诈骗的狩猎场。法官提醒,无论是网络交友还是现实交友,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爱情观,莫要急于投入感情。如果觉得与对方在短时间内就无比契合,就应提高警惕,在核实对方身份及背景之前,涉及金钱、转账等问题要格外小心。爱情是高尚的,不能以“爱”之名伤害他人,更要守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讯员侯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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