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我们一天一天的辛苦劳动所得。”
“我的总共才欠2000多元,没多少钱,来一趟法院又费时间又得花路费。”
“上次每个人分1000元不公平。”
近日,17名务工人员带着满腹委屈走进武乡县人民法院,向法官诉说着自己的无奈和不满。
2023年3月到11月,17名务工人员向被告提供劳务,劳务工资从3000多元到16000多元不等,劳动合同已结束多日,但17名务工人员的辛苦钱一直要不回来。最终17人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及时支付劳务费。
因涉及原告众多,为尽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把原、被告聚集到法院调解,了解案件背景,倾听各方的意见。被告表示自己现阶段经济困难,希望能调解解决,分期支付。各原告也希望尽快解决,但意见不一。有的认为自己需要看病急用钱,有的因孩子上学急需要钱,有的觉得自己钱少想一次性解决,有的认为自己的钱最多需要重点解决,还有的认为劳务费数额没有核对清楚。
调解一次次陷入僵局,不仅原、被告无法有效沟通,就连17名原告间也不时产生摩擦,现场乱成“一锅粥”。如何解决当前的困境,制订一个不仅原、被告都认可,且17名原告亦认可的调解方案?在碰头研判后,3名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四步走”方法。
第一步,查清事实,核对各位原告的劳务费数额,并进行确认。第二步,深入现场调查,查访被告租赁土地的村、乡镇,确认被告土地租赁情况以及被告现在的经济状况,根据被告现有的经济能力制订适合的支付方案。第三步,制订调解方案。为了让17名原告感受到公平正义,3名承办法官研讨了各种调解方案进行比较,最终确认向各原告分阶梯支付,即按照劳务费数额分三个阶段。劳务费在5000元以下的,被告每个月支付500元;劳务费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被告每个月支付1000元;劳务费在10000元以上的,被告每个月支付2000元。第四步,上门调解。3名承办法官带着调解方案主动上门找原告,一个个确认数额,阐明整体调解方案,细化被告支付每个人每个月的数额,并回答原告和被告现场提出的疑问以及法律问题。
“你们辛苦了,没有想到你们还会上门调解,连口水都没有喝,太感谢你们了。”
“我今天很高兴,对法院给出的调解方案挺满意,这样才公平。”
经过上门调解,17名原告和被告均在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名。17名务工人员如释重负,向承办法官连声道谢。
本报记者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