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

以检察监督之笔 绘执行公正蓝图

  

献策者 省人大代表 史军福
背景提示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做好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具有极强的政治意义与法律意义。

代表献策

  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建议检察机关在履职中从执行立案到执行终结全流程出发,聚焦人民法院执行审查和实施行为,就发现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的违法执行行为以及执行人员乱作为、执行腐败等情形,及时进行检察监督。
  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增加检察建议刚性。检察机关应当注重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主动发起对关联案件的查询,主动调取审判卷宗,主动询问申请执行人案件细节等,通过制订调查方案、规范调查活动、灵活运用多种调查手段,确保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执行监督案件。强化对检察建议的动态跟踪,将跟进监督落到实处。及时掌握检察建议的受理、落实情况,严格规定回复期限,督促法院及时落实。
  进一步运用大数据助推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发展。一是推动执行案件和执行检察监督案件信息共享,积极创造条件将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网络查控、询价评估、网络司法拍卖、失信限消等系统接入相关平台,推动执行信息和检察监督信息实现全面共享。二是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研究梳理民事执行活动存在的突出违法问题,总结提炼违法监督点,调取相关数据,对比筛选监督线索,开展专项监督和一类问题的监督工作。
  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促和息诉作用。实践中存在大量执行不能的案件,导致当事人在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时往往带有强烈的负面情绪。建议在民事执行监督环节,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促成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执行和解,既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也充分展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价值与成效,实现多赢共赢双赢。

本报记者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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