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上门立案解民忧 暖心!

  前不久,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到求助电话,对方称有两名老人年事已高,想要立案但却不知道如何操作。法官在了解情况后,考虑到两位申请人贾某章、申某兰行动不便,且使用的老年手机也无法实现网上立案的操作,于是立刻启动一站式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主动为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经了解,被申请人徐某霞与申请人贾某章、申某兰的儿子贾某红(2024年9月23日去世)于2017年5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于次年4月生育一子贾某伟。贾某红去世后,徐某霞便下落不明,且对贾某伟不闻不问。贾某伟一直由申请人抚养照顾。由于被申请人未尽到监护人的义务,故2位申请人请求法院撤销徐某霞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申请人成为贾某伟的监护人。
  随后,法官携带立案材料前往申请人家中,经过核对身份信息、梳理案件材料、讲解诉讼权利义务,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等流程,同时对2位老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整个立案过程顺利完成。立案手续完成后,贾某章感动地说:“谢谢咱们法院的同志这么远上门为我们服务,你们不但为我解答了疑问,还让我们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

  本报记者曹佩 见习记者夏哲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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