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法官坐上农家炕 讲法促成邻里和

  俗话说:“远水难救近火,远亲不如近邻。”近日,岢岚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中,法理情相结合,成功解冻“冰封”的邻里关系。
  老梁家在山地上种植了几亩玉米,眼看秋收接近尾声,霜冻即将来临,为了尽快将自己一年的收成拉回家中,老梁电话联系邻村的熟人老田,约定雇用老田的农用三轮车将玉米棒从山地拉回家中。第二天,就在老田驾驶农用三轮车运输玉米棒的途中,因道路较窄小坡多,加之老梁催促的缘故,致使农用三轮车侧翻损坏。事故发生后,虽然老田自掏腰包修理好了农用三轮车,但是认为自己是被雇佣才驾驶农用三轮车给老梁拉的玉米棒,老梁对农用三轮车侧翻损坏也应承担责任。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老田将老梁诉至岢岚法院。
  案件立案后,考虑到老梁常年在大山沟里放羊且手机没有信号,到庭较为困难的实际情况,法官决定采取“带案下乡”的思路,力争以调解方式和平解决邻里纠纷。当天,承办法官一行驱车到达距离县城20公里以外的老梁家时,了解到老梁临时居住在山里搭建的土屋,因照看羊群并未下山,进山道路又泥泞崎岖,警车根本无法通行的情况后,法官一行遂采用其他交通方式进山,历经一个多小时见到了老梁。表明来意后,老梁表示愿意回村进行协商。
  调解现场设在老田家中。调解过程中,因责任承担问题,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争执不下,导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防止矛盾僵化升级,法官采用“背靠背”方式,与随行的另一名同事,在耐心讲解法律对本案责任的划分相关规定的同时,从情理层面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莫让小纠纷伤了邻里情。最终,双方达成共识:老梁同意为农用三轮车损坏承担一部分维修费用,老田不再追究老梁的责任。至此,一桩因农用三轮车侧翻而引发的邻里纠纷,以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告终。

通讯员崔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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