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最受牵动的永远是孩子。在抚养权纠纷中,孩子的真实意愿、成长环境,直接关乎其未来的身心健康。按照法律规定,年满8周岁的孩子,抚养权归属需充分尊重其个人想法。近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夫妻双方对离婚无异议,却始终为子女抚养权争执不休。承办法官跳出庭审局限,走进校园倾听孩子心声,以温情、柔性的司法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用心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原告小红与被告小明婚后育有一女一子,两名子女均年满8周岁,分别就读初中、小学。因夫妻感情破裂,小红先后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前两次均因子女抚养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第三次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在子女抚养权归属上始终争执不下。经了解,原告长期外出务工,疏于陪伴子女,对孩子真实想法一无所知,单纯依靠庭审举证和双方陈述,难以确定最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方案。
为坚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充分尊重年满8周岁子女的真实意愿,承办法官主动开展实地调查,专程前往孩子就读的学校,避开双方当事人,与两名子女进行单独、温和的沟通交流。在轻松的氛围里,法官耐心倾听、悉心引导,孩子们卸下防备,明确表达了希望跟随母亲共同生活的心愿。
掌握孩子真实意愿后,法官结合案件实际,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名子女由母亲小红直接抚养,小红自愿独自承担子女抚养费用,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案件办结后,法官还专程进行回访,详细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状况,持续跟进监护落实情况,用司法温情为孩子成长保驾护航。
通讯员缠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