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财政厅提出我省要着力创新增加知识价值与开放搞活的激励机制,成为我省财政支持的方向和政策导向上贯穿的第二条主线。
我省制定了14条政策措施,加大激励力度,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的政策。将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向科研人员倾斜的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50%提高到70%以上;对因科研失败或科研收益不足以偿还融资的,由省财政给予补偿,对科研成功并用科研成果收益足额还贷的,由省财政给予补助奖励等。
扩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的政策,扩大高校、科研机构经费分配使用自主权和政府采购自主权;彻底放开对科研人员出国经费的审批,允许科研人员使用科研经费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支持各行各业科研人员开展访问学者活动和出国深造等。
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充分发挥投资基金作用的政策。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建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适当延长引导基金投资期限,将引导基金收益按一定比例让渡给企业,对成效显著的项目,将引导基金股权按一定比例让渡给企业;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制度,对社会出资人和投资机构的投资亏损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