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评论

儿童不应成为流量经济“宠儿”

  近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曝光了多起“网红儿童”乱象,从刻意包装、剧本炒作,到3岁“吃播”被喂至70多斤,种种乱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记录成长点滴,本是亲情流露,但在流量经济的裹挟下,这份温情逐渐变味。当萌娃账号成为流量密码,当儿童博主动辄坐拥百万粉丝,流量背后的利益链条开始扭曲亲情。部分家长把孩子当做变现的“筹码”,部分网红孵化机构将未成年人包装成“摇钱树”,甚至个别幼儿园、教师为了流量让学生出镜。这些行为不仅干扰了孩子的正常学习生活,更可能埋下难以愈合的心理创伤与安全隐患。
  这些乱象早已超出“家务事”的范畴,成为关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公共事件。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今年实施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也明确了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或者实施不良行为的信息类别和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信息类别。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在现实中,“发现难、介入难、追责难”的困境依然存在。部分平台以“用户生成内容”为由,对明显损害儿童权益的视频视而不见。监管的滞后与平台的纵容,共同构成了“网红儿童”产业链滋生的温床。
  整治“网红儿童”乱象,不是要禁止分享,而是要守护边界、依法保护,织密织牢“平台—监管—家庭—社会”立体防护网。平台必须压实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视频实行“事前审查+动态巡查”。监管部门应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内容识别与快速响应机制,对涉嫌违法的“啃娃”行为依法查处。同时,家长和学校要增强教育意识、保护意识。家长要明白,孩子不是私产而是独立的权利主体;学校则应筑牢保护屏障,莫让校园成为流量的猎场。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的未来。整治“网红儿童”乱象,既需要法治的“雷霆手段”,也需要社会的“温柔守护”。当法律“长出牙齿”、平台守住底线、家长心存敬畏,让利用儿童博眼球成为审核的“禁区”、流量变现的“大忌”,才能刹住这股歪风,还孩子们一个不被流量裹挟、能够自由呼吸的纯真童年。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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