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我省拟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本报讯(记者秦昕)11月6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拟动态调整“普通门诊诊察费”等8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将相关项目价格予以公示。
  为支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在充分调研测算、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论证,拟将医疗机构诊察费项目价格上调5元,同时将诊察费纳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定额报销8元/人次,将减轻患者个人负担3元/人次;同步调整规范医疗机构B超、CT、核磁、病理检查项目价格,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普通门诊诊察费”等8项医疗服务项目中,普通门诊诊察费调整为10元/次,副主任医师诊查费调整为20元/次,主任医师诊查费调整为30元/次。急诊诊查费在不同等级医院有所不同,其中,一类省级医院为25元/次,市级医院24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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