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食品安全

临汾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

不轻信 不购买 谨防上当受骗

  本报讯 特供酒是不法分子冒用国家机关、军队名义在商品、包装冠以“特供”“专供”“内供”“军”等字号标识进行制售的假冒知名酒类产品。近年来,市面上出现了名目繁多的所谓“特供”“专供”“内供”“军”等酒水,借此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临汾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发出消费提示,消费者不要轻信、购买“特供酒”,谨防上当受骗。
  提示指出,一是严禁酒类生产经营单位生产销售“特供”酒类产品及酒类产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发布的信息、介绍中或商品广告中使用“特供”类似内容。二是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严禁为“特供”酒类产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为“特供”酒类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类产品信息和广告。三是酒类销售者严禁采购、销售“特供”酒类产品,严禁发布或委托发布广告。四是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采购、销售“特供”酒类产品。五是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广告发布媒介等严禁发布“特供”酒类产品广告,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广告和信息发布审核责任义务。消费者如发现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临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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