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4名农民工兄弟接到阳曲县法院执行法官的通知,早早赶到法院大厅办理领款手续,他们脸上洋溢着笑容,激动地称赞法院执行效率高,这么快就能拿到钱,让他们在寒风中感受到了浓浓的司法温情。
周某等14人在阳曲县某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因公司拖欠工资而且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他们不服遂向阳曲县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今年8月5日,经该仲裁委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阳曲县某制造有限公司应于8月20日前支付周某等14人工资、经济补偿金及生活补助费等共计31.49万余元。到期后,阳曲县某制造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予履行。10月11日,周某等14人向阳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当天就向被执行人阳曲县某制造有限公司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并通知被执行人负责人到庭,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通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劝导,10月12日被执行人将全部案件款转入法院账户,本案执行完毕。
通讯员平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