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综合

汾阳市法院:悬赏公告促被执行人还款

  “法官,我是宋某,我现在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我一周后去法院协商执行案件如何处理,能不能先把执行悬赏公告撤了?”近日,汾阳市法院执行局接到已“失踪”许久的被执行人宋某的电话,承诺主动来法院处理案件。
  经汾阳市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宋某应归还申请执行人贺某借款40万元,判决生效后,宋某一直未履行义务,贺某向汾阳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宋某在该院尚有3件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有的案件甚至已有十年之久,均因找不到宋某无法执行。执行干警立即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宋某银行存款、房产、工商、车辆等财产情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其间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甚至在被执行人住所附近蹲点,也未能找到宋某,宋某像“人间蒸发”一样,执行案件一时无法有效推进。
  为推进案件顺利执行,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贺某介绍了执行悬赏制度,申请执行人当即表示同意,并表示愿意拿出5万元作为酬金。今年6月13日,汾阳市法院针对宋某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并在微信公众号、汾阳融媒体等平台进行公布。
  悬赏发布的第二天,被执行人宋某便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一周后宋某如约来到法院,并主动提出处置其名下一套无产权登记的房产,便于法院执行案件。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参与下,宋某处置房产后,将所得款项交至执行局,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1件。

通讯员李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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