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版:声音

网络维权可行 网暴解纷违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心存敬畏,有所顾忌。所有互联网参与者理当谨记依法行使权利这一基本法则,摒弃网暴这一不合法的维权方法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宠物托运纠纷案。张某与宠物货运公司在小猫运输方面产生分歧,其男友李某在其拥有一定粉丝基础的新媒体平台发布“我的宠物猫被无良托运公司害死了!”等视频。部分网友对货运公司及其员工董某等发起大规模的网暴。近日,铁锋区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删除货运公司致宠物猫死亡相关视频,赔偿原告董某等精神损害抚慰金7000元。
  网暴看似最便捷、很有效,却最不可取。要知道,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时代,人人都有摄像头和麦克风,这决定了人人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同时,更意味着在互联网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的背景下,网暴只会让事件朝着不可控制和不可预料的方向发展。
  要知道,在法治社会,任何人的权利都应受到平等保护,解决任何纠纷都应在法律框架之内。即便经营者存在一定过错,也不代表其隐私、名誉等权利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者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权利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受到某种限制,如发布老赖黑名单、发布通缉令等。但这绝不代表可以毫无保留、毫无遮拦地让一个人的所有信息均处于“裸奔”状态。
  特别是,网络暴力还会衍生“次生灾害”,狂轰滥炸地对被害人进行电话、短信滋扰、恐吓、谩骂,必然让其生活不得安宁,终日恐慌不安,甚至出现精神失常、自杀等远远超出预料的极端恶果。如果出现这样的后果,网暴者就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心存敬畏,有所顾忌。所有互联网参与者理当谨记依法行使权利这一基本法则,摒弃网暴这一不合法的维权方法。

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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