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岢岚县的两名男子酒后因结账问题与店主“耍酒疯”,还对前来依法处置的辅警辱骂、威胁、撕扯、殴打。岢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对其提起公诉。经岢岚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白某堂、辛某峰以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2年9月,被告人白某堂、辛某峰邀请好友在一饭店用餐,期间几人均饮用了白酒。结账时,几人以菜品质量差、菜太贵为由要求打折,并多次辱骂殴打店员,店主见状遂拨打110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要求几人停止不法行为,但辛某峰拒不配合辅警执行职务并辱骂辅警李某。民警李某龙、辅警樊某上前制止,辛某峰、白某堂不听劝阻,继续推搡辅警李某并掐其脖子,被李某控制。辛某峰用拳头打了辅警樊某面部及下体,后被樊某控制。民警申请警力支援时,白某堂又向辅警李某头部打了一拳,被拉开后,又拿起餐椅砸在李某的背部左侧及左臂,致使李某、樊某二人受伤。
经诊断,白某堂、辛某峰二人的行为造成辅警李某和樊某头部、胸部、左上臂、左前胸软组织和下腹部软组织多处损伤。
岢岚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害人李某、樊某系公安机关辅警,辅助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白某堂、辛某峰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公安机关辅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判决白某堂、辛某峰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白某堂有期徒刑六个月,辛某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
小酒怡情,但过分贪杯就会误事。酒后行为人的控制能力降低,行为不受控制,容易滋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在我国,醉酒属于原因自由行为,除病理性醉酒外(明知自己病理性醉酒,利用饮酒实施犯罪行为也受到法律追究),每个人都应该对醉酒后实施的行为负责,醉酒不是从轻、减轻及免除刑罚的理由。
法律尊严不容亵渎,执法权威不容侵犯。作为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要知道民辅警的每一次出警都是在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执法没有权威,人民的生命安全又如何保障?希望广大公民在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时,要保持理智积极配合,避免因妨害公务而追悔莫及。
通讯员李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