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一判两调妥处理 公正高效促共赢

  在办理以某物业公司为被告的3起民事案件时,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发挥团队协作优势集约办案,加强诉源治理,发出司法建议书,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一判两调解。近日,涉案物业公司将司法建议书的回函送到综改区法院,并送去了两面锦旗。
  JM公司是综改区管辖范围内的一家物业服务公司,其服务的小区共计53个,住户大约3万多户,民事纠纷时有发生。
  今年4月份,综改区法院在一周时间内先后受理了3起以该物业公司为被告的民事案件,包括该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纠纷1起和与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起。与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一件是年近80岁的老人不满物业服务引发的诉讼,一件是年轻业主要求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引发的诉讼。3起诉讼事关民生又比较集中,引起了综改示范区法院的重视,为便于调解和审判的工作开展,经研究将3起案件集中分给综合审判庭由同一位法官承办。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带领由法律事务助理和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团队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根据每个案件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办案策略,因案施策,同步推进。劳动争议要先做调解工作,调解不成依法裁判;年近80的老人一定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让老人心气顺畅;在自家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虽然是绿色行为,但是考虑到小区的住户体量大、电力设施存在风险的实际情况,要做好对物业公司的释法明理工作,找到切实可行的方法为业主解决充电难的问题。审判团队每个成员相互配合,最终使3起案件在短短40多天内就实现了一判决两调解,各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案件审结后,综改示范区法院向案涉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完善物业管理职责,在符合相关政策和办理条件的情况下,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并积极配合开展此类纠纷诉前联调工作,推动纠纷源头治理。
  物业公司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制定完善了充电桩安装方案并提请集团公司审批,拟在57个住宅项目推广实施;针对集团公司在建、拟建项目提出改进方案,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作用,探索多方共建的市场化合作共赢模式,逐个落实了司法建议书中的法律建议。

  通讯员陈赟 罗虹佩 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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