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堵临近的院墙里,“堂兄弟”徐大宝和徐三宝两家毗邻相伴,从风华正茂到耄耋之年,沧桑的小院见证了他们的时光荏苒,也记录了亲人间的四季过往。两名老人在各家的小院内含饴弄孙,岁月静好。然而,一场意外导致的院墙倒塌却打破了这份平静,让两家人翻了脸,甚至闹到了法院。
翻新房屋 兄弟反目
1981年,徐大宝和徐三宝依据家庭所立的房屋契约,分别居住在某村父母遗留的两处房院,哥哥徐大宝居住在南院,弟弟徐三宝居住在北院。2006年,因房屋年久失修,徐三宝便着手翻新修复。原本两家相邻的院墙间有一条不到两米的过道,但道路狭窄没有实际用途,于是徐三宝在翻新时便将院墙向南移,紧贴着徐大宝家的院墙。此举对徐大宝家并无太大影响,然而徐大宝却在徐三宝修建大门时百般阻挠,这是为何?
原来,徐大宝和徐三宝本是亲兄弟,但按照村里的习俗,徐大宝被过继给了大伯,便与徐三宝成了“堂兄弟”。当初签订的房屋契约中约定:兄弟俩的大伯分到大门道一间以及大门扇南边的一小间房屋,谁为他养老就归谁所有。后来,契约中所指大门扇南边的小房屋倒塌,旧址恰好是两堵墙之间的过道,徐三宝认为大伯在世时自己尽了大部分的赡养义务,占用过道也无可厚非。然而,徐大宝一家人却认为自己作为大伯的“儿子”,过道中的小房屋应该归自己所有,不允许徐三宝占用。因为此事,两家人多次发生争执,念及兄弟情谊,徐三宝不愿再产生正面冲突,便将修建围墙和大门的计划搁置了下来,用栅栏门暂时顶替。
倒了院墙 隔起心墙
2022年,经过一场暴雨的冲刷,徐三宝家一直未动工的院墙倒塌了,修建院墙的事宜再一次被提上了日程。一天,徐三宝正在收拾自家院墙的杂物,徐大宝又带着妻子前去阻挠,并谩骂、动手殴打徐三宝。徐三宝心灰意冷,明明属于自己的院墙却不能修建,多年来,家里没有个像样的大门,如今院墙没了,哥哥不仅不体谅自己的难处,还动手打骂,让他受尽委屈。眼见哥哥不念手足之情,徐三宝便一纸诉状将徐大宝告到了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实地勘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受案后仔细了解了情况,得知兄弟俩的父母在世时立下了约定:徐大宝分到南院旧正房四间,带全院和街门道及以西的空基地一块;徐三宝分到北院正房东三间带院心,南至南院旧正房后墙滴水檐底以及西面小厨房一间;大伯分到大门道一间带大门扇一对及大门南面东房一小间作为养老,谁为其养老就归谁所有。立约后,大伯和兄弟俩的父母先后去世,大伯由徐大宝顶门立嗣。
后来查明,徐大宝所分得的南院宅基地上的正房已破旧坍塌,平时并不居住使用,而徐三宝对北院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翻新后居住至今。双方对大门道财产的归属无争议,该大门道具有财产价值,可被继承。但大门扇为构筑物非房屋,不具有生活居住功能,故应附属于房屋,为所属房屋及所在院落的使用服务,该财产的继承应以不影响所在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使用为原则。由于该大门扇位于原告徐三宝所分得的宅基地上,徐三宝有权在该宅基地上建设围墙等构筑物,在双方就继续使用原有大门扇的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时,被告徐大宝宜主动拆除,原告徐三宝予以配合,拆除后的大门扇相关财产交由被告徐大宝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徐大宝和其妻儿停止侵害,不得阻挠原告徐三宝在其分得的宅基地上修建院墙及大门扇。
砌好院墙“拆除”心墙
拿到法院判决书后,徐三宝本以为再无风波,兴冲冲地开始修建院墙,却再一次遭到了徐大宝的阻拦。面对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徐大宝一家视若无睹,坚持认为自家尽到了赡养义务,这一小块宅基地应该属于他们,坚决不让徐三宝施工。徐三宝的女儿称,房屋是严格按照老人的遗嘱和所立的契约分配的,在院墙坍塌了之后法院经实地测量也作出了认定,自己家修建院墙合理合法。对方所说的尽赡养义务只是偶尔看望、送点饭菜,是对长辈最基本的责任,不能以此作为继承财产的条件。
就这样,原本关系不错的两家因此事闹了多年。这期间徐大宝去世了,他的妻子和儿子在阻挠徐三宝修建围墙这件事上仍然步步紧逼。任凭村委会、民警、法官轮流劝说,二人就是不让动工。今年9月4日,在接到“执行110”报警电话后,小店区法院执行法官再一次前往现场。在院墙外,两家人剑拔弩张,各执一词。执行法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一方面对徐大宝的家人阐明判决书的内容,并严肃告知他们的阻挠行为或将构成拒执罪,另一方面劝解双方应顾念多年亲情,兄弟间彼此扶持,和睦相处。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徐大宝的妻子和儿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徐三宝一家达成了和解,不再阻挠其修建院墙。
墙里墙外,无非家长里短,亲情却终难磨灭。徐三宝家的院墙砌好了,两家人的心墙没了。
本报记者曹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