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省政协委员 梁桐栋
背景提示
近年来,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基本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化了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布局,培养壮大了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我省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然存在立法滞后、管理体制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和短板。
委员建言
尽快制定出台《山西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织领导体制、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的供给方式、基础设施配套、人才队伍建设、监督考核等方面规范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覆盖城乡的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山西样板。
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由省领导挂帅,省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制度,完善机制,共商共促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加强对县级尤其是经济发展滞后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规范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名称、性质和职能,保障其经费、人员编制和服务场所。
激活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和高校,将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与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精准匹配,引导高校法律专业师生通过社会实践、实习等方式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在法律从业者队伍、法学专业师生、法律科研人员等队伍中招募志愿者,组成志愿服务队,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活动中。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我省公共法律资源配置不均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基层,优化资源配置的核心是向基层倾斜。县级政府统一给乡、村两级配备法律顾问,为村(居)引进法律专业大学生。借鉴公费农科生培养模式,开展公费法律生的培养工作。结合当前我省“一村一大学生”的计划,把在村大学生推荐为村(居)“法律明白人”进行培养培训,同时给予一定补助。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以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平台建设为支撑,加快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网络。建立PC端、移动端以及小程序等多场景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网络化生态体系,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载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以实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平台为依托,针对操作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线下帮助服务。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立体传播体系,以通俗易懂、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精准分类进行法治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报记者王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