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侯淼)彩礼问题一直受到公众普遍关注,因彩礼问题导致的婚约财产纠纷时有发生。近日,文水县人民法院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最大程度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小福与小琴于2023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今年1月17日,双方按照习俗举行结婚典礼后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7月某天,双方发生争吵后小琴离家,两人分居生活,小福曾多次试图唤回,小琴拒不接受,小福无奈在10月份将小琴诉至文水法院,认为小琴没有与其共同生活的意愿,要求退还婚前给付的彩礼款33.8万元。
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二人关系确无和好可能。虽双方已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故小福要求小琴返还彩礼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法官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筹备婚礼花销、共同生活期间收支情况等情形,通过述情、说理、释法,讲清彩礼是否应当退还、应当退还数额及如何退还彩礼等问题。最终双方就返还彩礼款22万元以及婚后购买的电动车达成一致意见,小琴家人当即取款,在法庭上将22万元及电动车交付小福,这场婚约财产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