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日,陵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消除了子女间的矛盾,让八旬老人老有所养。
86岁的甲某膝下有一儿三女(儿子为老大),现均已成家立业。2020年老伴去世后,甲某一直跟随儿子生活。甲某年老体弱,生活无法自理,儿子独自照顾压力过大。但由于甲某四子女之间关系紧张,无法自行协商解决赡养问题,引发了纠纷。无奈之下,甲某因赡养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陵川法院委托特邀调解员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诉前调解。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了解到,甲某与子女关系和睦,子女对赡养义务也并不排斥,而甲某的子女是因琐事积怨导致的关系不和。于是,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结合民法典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对几人进行了普法,针对他们的矛盾点一一解答,消除了误会。甲某子女均同意赡养老人后,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制订出行之有效,彼此都能接受的赡养方式。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在调解中,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专门针对违约责任、医疗照顾和费用承担进行了约定。
为促使赡养方案更好地落地执行,承办法官和调解员还与甲某已成年的孙子女进行了面谈,希望以后的生活中,他们可以在家庭中担当起调和的作用,遇到矛盾问题也可以及时与调解员联系共同化解。
结案后,承办法官对甲某的子女进行了回访。他们已按照调解协议约定赡养甲某,并对法院帮助其修复受损家庭关系表示衷心感谢。
通讯员牛钰清 杨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