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企业交易起纠纷 高效协调达双赢

  在涉企纠纷中,如何降低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促成双赢,是办案法官一直思考的问题。近日,泽州县人民法院通过“诉中和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妥善化解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
  2022年,被告某煤业有限公司与原告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陆续从原告处购进了价值187万余元的矿用材料设备。然而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10万元货款,余款则因被告公司机建中未正式投产而未能及时付款。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泽州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184万余元,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货款而给原告带来的经济损失。被告认可欠款事实,但表示由于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一次性给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短期判决即可结案,但案结事未了。双方企业有着多年的合作基础,如果此次纠纷妥善解决,双方将能够继续合作、共谋长远发展。为此,承办法官坚持从快从细、早调快处,立案后第一时间找到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从双方多年的合作基础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分析案情,告知法律后果。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仅用6天时间,双方就达成和解,并及时进行了司法确认,后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承办法官不仅最大程度降低了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还为企业节省了数万元的诉讼费用,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通讯员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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