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判决书未必就能解开心结,只有把群众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办,打开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近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都是生意人的老王和老李是多年的老朋友。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间,老李因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老王借款总计110万元,双方约定月利息为3%。结果,老李在支付老王利息至2015年7月21日后便既不支付利息,也不归还本金。老王多次讨要均无果。2024年,老王生意遭遇困难,急需资金渡过难关,无奈之下,便将老李起诉至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该院一审判决老李归还老王借款及利息。判后,老李不服向忻州中院提起上诉。
忻州中院的法官在认真查阅卷宗后,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法官发现,该案虽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鉴于双方当事人曾是朋友关系以及矛盾存续的时间较长,直接开庭和下判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不仅不利于双方关系的修复,还可能影响后续的执行。若能成功调解,不仅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还有可能修补两家之间的裂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法官,老李太没良心了,他困难时多少我都借给他,结果电话不接、人也见不到,自己输了官司,还不服判决上诉。”调解过程中,老王愤愤不平,向法官诉说着委屈。“其他钱我都认,但要按利息算,我可赔不起,再说,有几万块说不清楚,又没证据。”老李也说着自己的理由。
看到双方一开始都较为抵触,法官一边找准争议焦点,通过案件事实、法律成本对老王释法明理、讲明利害;一边一有空就和双方电话联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最大力量让双方愿意调解。
老李表示,原是多年好友走到今天这步自觉心存愧疚,没脸见老王,也没有合适的中间人进行调解,法官能帮忙调解再合适不过了。他希望尽量不要走到审判那一步,担心别人知道后对自己做生意造成不利影响。看到老李有调解意向,法官趁热打铁,立即联系老王。法官从昔日友情方面着手,耐心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李支付了欠老王的本金及利息。这一刻,长达十年的心结得以化解,也为双方关系的重归于好开启了新篇章。
通讯员温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