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煤途中,暗施诡计,煤炭也能“狸猫换太子”。近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6名被告人利用承运煤炭的机会,将电煤换成煤矸石,以此来牟取利益,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2023年9月,董某某、孙某某、贾某某、王某、张某5人在某物流公司App上抢单成功,负责完成该公司为某热电公司的煤炭运输任务。运输途中,在明知煤车的马槽有铅封,运输过程中不能打开的情况下,杜某教唆董某某5人在某县煤厂将电煤换掉。经董某某等5人同意后,杜某将各车的马槽铅封打开,用煤矸石替换掉电煤,再用铅封将马槽封好。
随后,该批“劣质煤”被运往热电公司。经抽样化验,热电公司发现车内煤炭与订购煤种存在明显差异,将煤炭扣留并报警。经价格鉴定,5辆车所拉煤矸石价值1323元,造成实际损失50261元。案发后,杜某自愿赔偿损失,并取得涉案公司谅解。
离石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依法判处6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说法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本案中,杜某等6人被利益蒙蔽双眼,妄图偷梁换柱牟取私利,不仅违反了行业规则,更触犯了国家法律。
煤炭素有“黑金”之称,是我省传统支柱产业之一,也是转型发展的关键领域。在煤炭运输过程中以次充好、偷梁换柱,严重扰乱了煤炭市场有序运行。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法律的高压线千万不能触碰,切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
通讯员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