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汾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赴异地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凭借敏锐的职业素养和高效的执行能力,不仅圆满达成既定任务,还顺势执结了另一起陈年旧案,创造了“一次出差、双案并结”的执行范例。
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保定某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汾阳市某有限公司给付10万余元货款。判决生效后,保定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辈拒不履行义务,甚至心存侥幸,想着公司不在汾阳,法院无法对本人进行控制,于是拒接电话,踪迹全无。
9月16日,在申请执行人提供关键线索后,汾阳法院6名执行干警迅速行动,于早6时悄然抵达河北省保定市某县张某辈的落脚点。为防止其逃脱,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组到其家中寻找,一组到其所在工厂实地走访调查,形成全方位执行闭环。最终,在张某辈家中,执行干警成功将其控制,为案件后续执行扫清关键障碍。
在依法拘传张某辈的过程中,执行干警突然想到另一起拖欠货款2年的案件,被执行人张某三同为该村商户,此前因张某三下落不明、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若能从张某辈这里取得突破,获取张某三的行踪,这起积案是否能一并执行?”带着这一思路,执行干警向张某辈询问张某三的相关情况。起初,张某辈心存侥幸、态度抵触,始终答非所问。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反复向其释法明理,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强调了配合执行对自身信用修复的重要性。
在法律威慑与政策引导的双重作用下,张某辈的心理防线逐渐瓦解,最终主动提供了张某三的关键线索,包括其近期务工地点、居住小区及日常活动规律。循着线索,执行干警精准锁定张某三住所,成功将其控制。面对询问,张某三虽承认身份,却迟迟不愿就还款作出明确表态。在执行干警耐心的说服教育下,2名被执行人最终意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性,开始积极筹措资金,当场履行了全部债务,两起案件在3小时内顺利执结。
本报记者王文博 见习记者夏哲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