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2版:一诺既出 件件有着落 急难愁盼 事事暖人心

为新质生产力插上“法治羽翼”

——省发展改革委聚焦职能提升法治为民水平

  深冬的三晋大地,寒意虽浓,转型发展的热潮却涌动不息。制造车间,机械臂精准抓取;煤矿巷道,无人驾驶往复穿梭;蔬菜大棚,藤蔓交错生机盎然;实验室里,低温超导材料取得关键性突破……这一切都得益于全省上下立足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坚定信心与不竭探索。作为全省宏观经济调控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在这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强力护航。如何立足职能定位,实现精准服务、真切为民,成为发展改革系统必须破解的时代课题。面对这一命题,理念更新是前提,行动落实是关键。省发改委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以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抓手,持续完善新质生产力培育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创新驱动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据省发改委高新技术产业处负责人介绍,在省人大常委会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前,省发改委已提前谋划、精心筹备。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全面借鉴兄弟省(市)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先进经验,细致研读我省关于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各项要求和重要文件,将这些宝贵资料汇编成册,形成《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立法参阅资料汇编,为《决定》起草组筑牢政治理论根基,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与此同时,省发改委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扎实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摸清全省新质生产力发展底数。相关领导带队先后赴省内外多地,围绕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开展专题座谈调研,与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方面进行座谈,就企业在科技创新、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人才引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
  在开展大量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省发改委形成了《决定》初稿。《决定》初稿广泛征求各市、省直各部门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意见,并同步征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的意见,所提意见均有效采纳。数次修改完善后同省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等部门进行多次讨论、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草案文本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5年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施行。
  《决定》紧扣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35年远景目标,立足资源型经济转型实际,明确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要目标任务: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聚焦能源转型、产业升级、适度多元发展,扎实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合理流动工作机制,培育引进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不断夯实转型发展人才支撑。
  省发改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出台《决定》有助于发挥人大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方式破解我省对传统生产力的路径依赖,系统性消除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有助于压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瞄准既定目标、沿着清晰路径,强化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有利于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更好推动我省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和适度多元发展。

本报记者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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