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应对老龄化增长趋势的重要一环。其中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是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不容忽视的一点。去年以来,省民政厅积极推动法治为民实事项目“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好更公平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群体”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兜牢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好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
项目推进,机制先行。省民政厅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明确申请流程、服务标准、强化机构管理等举措,为切实开展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养老保障水平,《通知》明确将集中照护服务救助对象由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扩围至低保家庭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初步满足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需求,减轻了其家庭照护压力。
与此同时,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拨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257万元,并规定2025年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助支出。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共有956名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享受集中照护补助,实现了“供养一人、解困一家”。
项目实施,阵地为要。从2020年起,省政府投入7.01亿元,连续6年把“社区养老工程”列入民生实事,共建成标准化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290个,推动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50个,提档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100个,切实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有需求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鉴于全失能老年人照护难度大、设施标准要求高,我省严格筛选标准化水平较高、专业照护能力突出的机构作为全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满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集中照护需求。同时,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养老护理员和养老院院长轮训,至今已轮训5000余人次,不断增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
项目落地,宣传为上。为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各地民政、财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向低保对象宣讲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太原、大同、朔州、运城等市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村(社区)张贴宣传材料、组织乡镇(街道)召开会议、发挥抖音等自媒体传播优势等方式,切实让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此外,还强化部门联动,实行“政策找人”,大同、忻州等市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中低保失能老年人数据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摸排行动,主动发现符合条件、自愿入住的老年人,实现“愿住尽住”。
本报记者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