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此法将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各地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时,都将无障碍元素融入其中。但也不难看到,日常生活中盲道被占用、行动不便者受制于家门口台阶等现象并不鲜见。显然,无障碍环境中的壁垒亟待进一步清除。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重要保障。新法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定位、原则和管理体制。在制度设计、标准确立、建设要求等方面,紧扣保障重点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和期盼,各项规定清晰、完整、科学,努力把群众“急难愁盼”变成民生“幸福清单”。例如,针对老旧小区多层建筑加装电梯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从国家鼓励、政府支持、居民配合3个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加装范围、发挥各方面作用以及充分考虑兼顾居民不同利益诉求,有效增强了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
有温度的城市应是一座无障碍之城。着力打造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信息通畅、体验舒适的无障碍环境,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也不仅是小众群体受益,而是大众所需。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