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评论

增强群众消费意愿与获得感

  • 王铎图

  •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近日,《山西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围绕消费供给、市场秩序、维权质效、消费环境及标杆引领五大领域,实施16条具体举措,以消费环境之“优”促市场活力之“进”、以民生温度之“暖”托举高质量发展之“稳”,将进一步为我省落实扩大内需战略激发新活力。
      当前,消费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但“不敢消费”“不愿消费”的隐忧仍存:部分农产品“有产量无品牌”,文旅消费“有资源缺场景”,市场秩序“有规范落地差”,维权机制“有渠道欠效率”……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不仅制约着消费潜力的释放,也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格格不入。
      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破难题。让更多“晋字号”农产品走向大市场,打造文旅融合消费新场景,以更优产品、更好服务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要用“场景创新”激发消费潜能,也要铁拳整治“幽灵外卖”“霸王条款”等市场乱象,包括构建“无理由退换货”“多元化解纠纷”等维权机制,以“监管利剑”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用“服务温度”纾解维权之难等,打好促消费扩内需“组合拳”,让消费这驾“马车”跑得更欢、行得更稳。
      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仅要“破”——破除市场壁垒、打破维权梗阻,更要“立”——立起“政府监管有力、企业诚信经营、行业自律规范、社会共治协同”的消费生态。当“晋字号”品牌成为品质的代名词,当“山西好风光”催生消费新热点,当“诚信经营”成为市场底色,当“公平交易”成为行业准则,群众就会有信心消费、也放心消费。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着力推进消费供给提质,构建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实现全方位消费权益保护,我们就一定能够营造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群众消费意愿与获得感。

    郑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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