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赃物却低价收购倒卖,想占便宜却触犯法律,得不偿失。近日,阳城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
夏某生活拮据,做着废品回收的小生意。一天夜里,有三个人找到他,说可以将上等的钢材低价卖给他。他知道半夜三更卖钢材肯定不是正规渠道来的,但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认为反正偷东西的也不是他。就这样,他以较低的价格收下了这些钢材,又以高价卖了出去,但最终警察找到了他,告诉他这是犯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条链接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贴士
如何判断购买的是否为赃物?
一看:观察物品的外观形态和交易场所时间等。如果物品的外观形态不符合正常状态,交易的时间在凌晨,交易地点也很隐蔽的话,就得小心了。
二问:问价对方和物品的来源渠道。如果对方要求的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要求现金一次支付,以及对于来源渠道讳莫如深或明显胡编滥造的话,就得留心了。
三查:查验物品的发票、购买单据是否齐全。尤其是一些金银细软首饰,这些贵重物品通常都会有很齐全的票据。如果没有,就得多看多问了。
本报记者曹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