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省政协委员 张东婷
背景提示
公平法治的执法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保障。近年来,我省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但结合山西实际,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执法标准不统一,部分地区执法存在“一刀切”现象,不同部门对同一企业的执法要求不一致,增加了企业合规成本。二是执法方式简单粗放,少数执法人员存在重处罚、轻服务的倾向,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缺乏容错纠错机制。三是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不足,影响了市场主体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委员建言
健全统一规范的执法标准体系。针对山西煤炭、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制定分行业行政执法指导目录,明确执法权限、流程和处罚标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企业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减少执法扰企。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制度,对企业非故意、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为主。
创新柔性执法方式。开展执法人员“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强化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推行“执法+服务”模式,在执法过程中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建立企业违法风险预警机制,对存在潜在违法风险的企业提前提醒,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非现场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举报投诉平台,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对举报线索快速核查、依法处置;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问责,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执法犯法、乱作为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强化法治宣传引导。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西企业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提高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同时发挥案例警示作用,规范执法人员行为,营造“尊商、重商、护商”的法治氛围。